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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学院关于开展2021届省级和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31    文章作者:王婷    浏览次数:469

各二级学院:

为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大学生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观和职业观、择业观,根据《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皖教学〔20211号)和《滁州学院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校政学工〔20174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21届省、校两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优种类及比例

1.省级优秀毕业生:按2021届毕业生总数的3%评选。

2.校级优秀毕业生:按2021届毕业生总数的8%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定“四个自信”。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3.学习刻苦,按时修完全部学业,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实践与创新能力。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身心健康,积极向上,热爱劳动,崇尚美德,关心他人,乐于奉献。

(二)具体条件

1.参评省级优秀毕业生条件:

1)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先进个人表彰(如“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

2)在校期间,普通本科学生获得奖学金三次及以上,“专升本”学生获得奖学金一次及以上

说明:

(1)奖学金含校级奖学金(不含单项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计算规则如下:国家奖学金与校级奖学金可重复计算次数国家励志奖学金与校级奖学金不重复计算次数,如获得1次国家励志奖学金和1次校级奖学金,只计算为1次校级奖学金

2)同等条件下,获国家奖学金,校级一等、二等奖学金等次多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获校级三等奖学金次数较多,但在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学科竞赛、体育竞赛、技能大赛、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重大赛事活动中,获得突出成绩或荣誉、奖励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响应国家号召参军入伍,积极参加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以及具有创业意识并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2.参评校级优秀毕业生条件:

1)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先进个人表彰(如“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

(2)普通本科学生获得奖学金三次及以上(含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专升本”学生获得奖学金一次及以上。

说明:在满足上述(1)(2)基础上,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他评选条件。

三、评选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认真填写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23),提交给辅导员(班主任)。

2.各班成立由辅导员(班主任)和团支部、班委会主要学生干部、普通学生代表组成的评选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择优的原则,对照标准和条件开展班级推荐,确定推荐人选并在班级征求意见,无异议后,经辅导员(班主任)签字确认报学院党委(党总支)审核。

3.各学院成立由党委(党总支)负责人、团委书记、辅导员、班主任组成的评审组,负责本学院省、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推选结果在本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校学生处审核。

4.校学生处汇总审核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优秀毕业生评优工作政策性很强,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2.精心组织。此次评选时间紧、任务重,各二级学院要依照本通知要求,统筹规划,精心组织,确保按时完成。

材料报送要求:附件2345按照省、校两级分类汇总统计并于49日前送交学生处学生教育管理科,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364789428@qq.com邮箱。

3.规范程序。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评选条件,规范评选程序,确保评选质量。

4.以评促建。各二级学院要把评优工作与学风校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通过评优,在学生中树立典型,引导学生争先创优、全面发展;要加强对获奖学生的教育与引导,促使其真正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对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结束后至毕业生离校前出现的不能按期毕业,或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处理、处分的毕业生,学校按规定程序,报请并撤销其优秀毕业生称号。

附件1.2021届省级和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分配

2.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3.滁州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4.XX学院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

5.XX学院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统计表附件1:2021届省级和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分配.xlsx附件2: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附件3:滁州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附件4:XX学院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院部填写、省校级通用).xls附件5:XX学院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统计表(院部填写、省校级通用).doc

滁州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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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人:王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