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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谯区关于开展2014上半年专利资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03    文章作者:    浏览次数:68

各相关院部、部门:

南谯区2014上半年专利资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我校会峰校区相关院部、部门教师在201411日至201479日期间获得申请以及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均可申请专利资助。(南谯区资助标准:发明专利申请2000元/项,授权3000元/项;实用新型申请1000元/项,授权800元/项;外观设计申请500元/项,授权500/项。滁州市资助标准:发明专利授权5000元/项,实用新型授权400元/项、外观设计授权200/)

注:本次南谯区专利资助全部按照申请、授权进行资助,不合并资助,即根据专利的申请日、授权日进行资助。

二、工作程序

由申请单位或个人提交有关材料,报至科技处,科技处汇总上报南谯区知识产权局审批。

三、申报材料

申请单位和个人应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一)滁州市专利资助:填写滁州市国内专利资助申请表(见附件)两份,每件专利附授权专利证书第一页、第二页。授权的职务发明单位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法人的为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或社会团体、组织的为事业法人代码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非职务发明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两份。对于一项专利有两个以上专利权人的申请,相关的证明材料还应包括:申请人以外其他专利权人的申请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南谯区专利资助:填写南谯区受理专利资助申请表(见附件)两份,发明专利受理资助必须提交受理通知书及国家知识产权局缴费收据(受理及实质审查收据)复印件二份。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专利受理资助必须提交受理通知书及国家知识产权局缴费收据(受理收据)复印件两份。

授权的专利必须提交南谯区授权专利资助申请表两份,专利证书第一页复印件两份。

授权及受理的职务发明单位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法人的为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或社会团体、组织的为事业法人代码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非职务发明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两份。

对于一项专利有两个以上专利权人的申请,相关的证明材料还应包括:申请人以外其他专利权人的申请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时间安排

我校接收申请专利资助材料截止到2014821日,逾期未申报的,不再给予资助。

联系人:夏岩磊0550-3510742

特此通知!

附件:滁州市、南谯区等专利资助申请表.rar

        科技处

二○一四年八月十二日


终审人:高来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