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皖教学〔2021〕1号)、《关于开展2025届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学〔2025〕2号)和《滁州学院学生奖学金与先进个人评选办法(修订)》(校政学工〔2023〕56号)等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和公示、院部审核,评选出马中春等16名同学申报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刘会福等26名同学申报滁州学院优秀毕业生,现将结果进行公示,详情请见学院网站和通知公告栏。
公示时间:2025年3月3日——2025年3月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提供具体线索,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我院反映,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50-3510705,联系邮箱: jdxyzz2020@chzu.edu.cn。
(通讯员:江柳莹 初审:汪岳林 )
中共滁州学院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5年3月3日